南通市日前出臺《關于進一步優化市區投資環境的若干意見》,從提升行政審批效能、加大財政扶持力度、營造招才引智的創業環境等方面著手,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,提升市區投資環境,推動開放型經濟發展。在用地審批方面,按照項目用地出讓招拍掛制度,在相關部門制定土地使用條件后,在30個工作日內獲取項目用地。對市級審批權限及審核轉報權限范圍內,適用核準和備案制管理的投資項目,采用統一受理、并聯審批、限時辦結、監控測評的聯動機制。一般項目45個工作日、簡單項目3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準審批。按照境外投資者自愿委托,由項目所在區外商投資服務中心指定專人,負責為外商投資項目核準、審批提供無償全程代辦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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