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申報為江蘇省重大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立項的,可獲得1000~3000萬元省科技經費資助,所在市財政給予最低50%的配套資助;申報為江蘇省科技支撐工業項目立項的可獲得30~100萬元科技經費資助;申報為南通市各類科技項目立項的可獲得100萬元以內科技經費資助。
(2)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,減按15%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。
(3)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,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技術開發費用的150%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。
(4)對與高校院所合作開發、技術轉讓并簽訂技術合同的高新技術項目,技術轉讓費按照不高于上年度實際發生費用的50%予以資助。
(5)企業用于研究開發的儀器設備,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下的,可一次或分次攤入管理費;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上的,可適當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或加速折舊。
(6)企業可以以期股、期權等形式進行分配和獎勵科技人員、經營管理人員?萍汲晒鳛榉秦泿咆敭a參與入股和增資擴股,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比例最高可達到70%。
(7)經驗收認定且評價為合格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,由市財政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經費資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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